据经济新闻报道,近日,上海瑞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新建、改建、扩建的商业设施和住宅小区内未设置专用烟道或与住宅相邻的商业楼层产生油烟、异味等问题被定罪。在商业设施、住宅小区内提供楼层、废气餐饮服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被上海市黄浦区生态环境局罚款24400元。
金融业表示,禁止在没有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体以及邻近设施的商业楼层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臭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商业设施和公寓楼住宅楼层的运营。
上海瑞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属于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4,4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上海瑞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代码91310101MA1FP55UXP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沪0101 环境处罚【2024】29号处罚类别罚款决定日期2024-08-05 处罚详情200亿元罚款100 金额原罚款额(万元) 2.44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财物数额(万元) 吊销或者吊销许可证名称、号码侵权类型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违法事实为商业及新建、改建、扩建于住宅楼内及商住综合楼内及邻近住宅楼层之商业楼层内,经营产生油烟、异味或废气之餐饮服务项目,依照本法第二项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处罚机关上海市黄浦区生态环境局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条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10101002430434U 数据来源上海市黄浦区生态环境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101010024 30 434U 本文为源自金融。